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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回龙观医院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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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回龙观医院是市属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心理危机预防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是首批国家精神病临床重点专科单位,首批国家级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北京市研究型病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神志病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是中国音协音乐治疗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残疾人心理卫生分会和中国康复协会精神残疾康复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单位。医院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369张,职工1200余人。医院设有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康复科、老年科、心身医学科、中西医结合科、司法鉴定科、精神医学研究中心、成瘾医学中心、睡眠医学中心、正念静观医学中心、孕婴幼心理健康中心等。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含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2026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执行的其他专业)合格的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届生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无不及格科目或补考记录;应届生毕业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不予接收;本科学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成绩,研究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成绩;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应的外语成绩证明;

(五)社会人员需有北京常住户口,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六)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限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限1980年6月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https://www.bjhlgh.cn:8898/zp.html#/(北京回龙观医院人才招聘),注册后填写电子简历。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7月7日

(二)资格审核

医院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进行笔试。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三)招聘考核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 人才专员岗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比例;其余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人才专员岗位增设笔试后岗位实操考察环节,取得面试入围资格的人员,需在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开展1个工作日的在岗实操演练。本次实操考察作为前置考核环节,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品行、岗位适配能力、履职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初步考察。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为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医院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信息在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3.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手续,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需说明事项

(一)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10-62716290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回龙观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回龙观医院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回龙观医院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内容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6/t20260625_4716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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