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人社部门关于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岗位
(一)申报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条件适配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包含认定的退役军人、残疾人)。
(二)申报岗位
岗位名称为护田员,招聘人数4名,用工性质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聘用)。
(三)岗位职责
对排沙镇辖区内“责任田”数量、质量负责,定期开展耕地巡查工作,对上级下发的问题图斑、铁塔视频发现的问题线索等开展即时核查,动态掌握管辖范围内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准确传达国家耕地保护政策法规至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并报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耕地撂荒、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劝耕促耕行动,普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通过自愿申报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报名对象。
2.报名地点: 排沙镇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委会(社区)。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对象填写《排沙镇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和报名身份的相应凭证(残疾证、退役军人证、就业困难人员证等)。
2.资格审查。镇以及村(社区)对报名对象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三、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定额补贴为1850元,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次合同或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协商续签。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报名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劳务协议及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工作考核,本公告由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8828061。
附件: 排沙镇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内容来源:https://www.gdgn.gov.cn/zqgnps/gkmlpt/content/3/3219/post_3219220.html#15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