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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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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十名职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限定以招聘岗位需求为准;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七天)。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由用人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拟聘用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企业报到。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如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凡与龙门县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报考人员最终如未被录用,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材料不予退还。

  (六)本公告由龙门县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7786186

  附件:龙门县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招聘员工报名表.docx



内容来源:https://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5695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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