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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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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292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能够正常毕业的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学历学位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执业、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医师规范化培训等。

(五)应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以下四类人员报考:

1.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能够正常毕业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学历学位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无任何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4.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8周岁(含)及以下,即1986年12月以后出生,最高学历期间不能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六)社会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2.岗位其他条件对年龄未作特殊要求的,年龄须在38周岁(含)及以下,即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4日。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及回避政策。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报考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6: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页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申请前,应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有关步骤和提示,认真阅读报名协议,如实、规范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完整、清晰上传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报考人员可提前进行准备: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推荐表中未明确以上信息,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经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留学生须上传学位证明和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6.北京生源和社会人员须上传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7.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方向的,须提供方向证明;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10.经本人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下载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提交的个人信息、相关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状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

现场审核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14:00

现场审核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A103会议室(丰台区看丹健康科技产业园)

参加资格复审并通过审核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安排

(一)专业技能考核

1.内容。由笔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

2.考试安排。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登录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查看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技能操作于笔试后进行,具体安排请报考人员关注手机短信提醒。

3.成绩查询。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于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笔试和技能操作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操作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两项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面试环节;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笔试和技能操作各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

(二)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按专业技能考核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得出,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如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主考官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及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后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查看笔试考场安排,按照公告公布时间查询成绩等。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3.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4.非京生源进京手续审批未通过的;

5.政策文件规定的须取消聘用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非京生源报考人员仅能报考《岗位情况表》中,“生源不限”的岗位。

区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10-83949081、010-83949084(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1.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2. 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内容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12/t20251230_4377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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