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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总会计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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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等级

总会计师1人,从事医院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七级。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会计学(B120203),会计学(A12020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具有高级会计职称证书,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满10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12月15日-1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fsdsrenshike@163.com

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 系 人:许老师、欧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131126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资格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合格的将另行通知时间进行材料原件现场审核。

材料格式要求:彩色PDF扫描件(每一种证件扫描一个文档),并按相关证件类型命名文件名(例:张三身份证)。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不合格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报名要求及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及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考核

直接业务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最终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情况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内容来源:https://hrss.foshan.gov.cn/zwgk/jgsydwzl/content/post_6913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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