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男女不限,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 
 
  3、就业困难人员,需经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且认定需满2个月。 
 
  4、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2、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理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3、担任社区(行政村)“两委”成员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及岗位信息 
 
  各岗位薪酬待遇和岗位信息见附件1《2025年清新区公益性岗位表(第二批)》。 
 
  四、招聘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5年9月17日开始,招满即止。 
 
  2、招聘方式:请咨询意向岗位的联系人,确认报名地点,带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参加应聘的人员只能报一个单位的岗位。 
 
  3、报名电话: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025年清新区公益性岗位表(第二批)》。 
 
  4、报名资料:附件2《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公益性岗位分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 
 
  2、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至3年,用人单位依法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参加社会保险。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用人单位可为其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公益性岗位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次合同或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可以续签。初次安置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岗及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3、城镇公益性岗位按季度(或半年)向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4、联系电话:0763-5860480。 
 
  附件:1.2025年清新区公益性岗位表(第二批).xlsx 
 
               2.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内容来源:https://www.qingxin.gov.cn/zwgk/msjs/jy/content/post_206071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