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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救助管理站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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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7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佛山市救助管理站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一级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在所在机关(单位)工作3年以上,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须满服务年限;

  7.具备较强的综合调研、文稿写作、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和接受24小时应急轮值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9日。考生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接受报名。电子邮箱:mzliyh@mz.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5年选调报名+姓名”,并以电话方式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3387196)。

  3.报名材料。

  (1)《附件: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编辑电子版及个人签名扫描版;

  (2)现任职务职级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的扫描件;

  (4)2000字以内的个人介绍材料。

  (5)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以内)等。没有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在收到报考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考试人选,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后续任一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若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职位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个环节(地点均在佛山市禅城区,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考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须在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打印件。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民政局网站(http://mz.foshan.gov.cn/)”上发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须在接到体检电话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选调):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2.《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考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而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选调资格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在“佛山市民政局网站(http://mz.fosh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不影响转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因考生弃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转任的问题等情况出现空缺职位的,由我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转任人员现任职级高于一级科员或现任领导职务的,本人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按选调职位职级调入。

  (四)佛山市民政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咨询电话:0757-8338719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驻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57-83039553

  附件:附件: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





内容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guangdong/202509/82_672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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