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限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20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8.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以及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截至本次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3年的;
10.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应聘人员应当回避报考:
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安机关民警、职工所在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报名
(一)招录岗位
应聘人员可登陆南京市公安局辅警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njfj.njga.gov.cn:8888/portal/index.html或者关注“南京公安”微信服务号,点击右下方微应用中“辅警招聘”链接查询本次招聘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等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6日— 2025年9月22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端报名,报考人员仅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提示,报名成功后,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1.互联网报名: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南京市公安局辅警门户网站,点击【个人中心】,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然后点击【招聘公告】链接,查看对应的招聘公告,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2.微信端报名。请关注“南京公安”微信服务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点击服务号右下方【微应用】菜单栏——【辅警招聘】链接。按界面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
三、资格审查
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学历信息、个人征信等情况通过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现场或者以短信形式告知,请保持通讯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退出现役证明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四、测试
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需参加文化测试及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
(一)文职辅警岗位文化测试及专业能力测试
1.文化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共50题,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知识、时政、法律基本知识、公文写作基础、历史常识以及《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文化测试合格线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成绩,按照1:10的比例划定。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文化测试成绩相同且符合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要求的,则均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文化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南京市公安局辅警门户网站【招聘说明】和“南京公安”微信服务号【微应用】—【辅警招聘】—【招聘说明】栏目。
2.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技能知识等。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
勤务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执行。测试项目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男子组测试项目:1000米跑(必测),选测项目:4×10米、纵跳摸高、立定跳远、俯卧撑(4选2)。女子组测试项目:800米跑(必测),选测项目:4×10米、纵跳摸高、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4选2)。选测项目根据天气、场地等因素确定。
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告知。体能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何一项不及格,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及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按照与岗位拟聘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文职辅警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勤务辅警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相同且符合进入面试要求的,均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制合成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其中,文职辅警岗位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测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勤务辅警岗位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文职辅警依次按照文化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勤务辅警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组织开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
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公安”微信服务号和南京市公安局辅警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将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新入职辅警需参加并通过南京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辅警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聘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九、注意事项
1.南京公安辅警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为南京市公安辅警门户网站(https://njfj.njga.gov.cn:8888/portal/index.html)和“南京公安”微信服务号,招聘工作由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非官方渠道发布的考务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2.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南京市公安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为正式毕业状态,学历以取得的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专业以《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不可参加报名。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资料、以及电话不畅通、屏蔽短信、无故挂断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未按时到达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此次招聘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南京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建立运行“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入库管理,入库人员在3年内无法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
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的;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的;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十、纪律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5—84425307、84425535(周一至周五9:30—11:30、15:00—17:00)。
内容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jiangsu/202509/65_67252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