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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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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5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与岗位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下半年金平区金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用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招考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我中心邮箱:jpqjsjdsqwsfwzx@126.com,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13时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至2025年9月11日(24时止,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金平区金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聘公告中其他要求和备注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会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7:30前通过邮件进行反馈。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卫生类基础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最后两位数字,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不再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九)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

(十)递补录用

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附件2)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五、薪资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方式

招聘咨询部门: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228376

咨询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1:30和14:30-17:30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FXAAU_-sggTGyvlfF0d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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