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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汕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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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21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满足我市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市直学校招聘临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4所汕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汕尾市深汕中心学校、汕尾市实验初级中学、汕尾市实验小学、汕尾市第二小学),共招聘临聘教师50名(语文20名、数学15名、英语 7名、体育5名、美术2名、物理1名)。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分配至市直有关学校。

  二、薪酬待遇

  人均年薪73200元(含工资、五险一金、绩效等)。

  三、聘用时间

  2025年8月-2026年7月。

  四、招聘方式

  从参加汕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直学校岗位考试总成绩或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而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招聘。按招聘岗位学科对应原则,在报考与临聘教师学科一致的考生中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相应学科临聘教师招聘人数等额的人选作为拟聘用对象,录满为止。若未录满,再按学科一致原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对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上述“招聘方式”、有意临聘的考生请于2025年7月3日-7日通过扫描二维码(见附件)报名,逾期未报视为放弃。以笔试成绩入选的人员,在体检前补充审核报考资格条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招聘单位组织对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用人单位与临聘教师签订合同。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资格审核不合格的;

  (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察等事宜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

  (二)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390663、0660-3390698。

  附件:报名二维码


  按照《2025年汕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临聘教师公告》要求,市直学校招聘临聘教师出现空缺岗位,现就继续招聘市直学校临聘教师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补充招聘单位为4所汕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汕尾市深汕中心学校、汕尾市实验初级中学、汕尾市实验小学、汕尾市第二小学),共补充招聘临聘教师18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英语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生物2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分配至市直有关学校。

  二、薪酬待遇

  人均年薪73200元(含工资、五险一金、绩效等)。

  三、聘用时间

  一学年。

  四、招聘方式

  从参加海丰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总成绩或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而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招聘。按招聘岗位学科对应原则,在报考与临聘教师学科一致的考生中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相应学科临聘教师招聘人数等额的人选作为拟聘用对象,录满为止。若未录满,再按学科一致原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对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上述“招聘方式”、有意临聘的考生请于2025年8月20日-22日通过扫描二维码(见附件)报名,逾期未报视为放弃。以笔试成绩入选的人员,在体检前补充审核报考资格条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招聘单位组织对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汕尾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用人单位与临聘教师签订合同。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资格审核不合格的;

  (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察等事宜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

  (二)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390663



内容来源:https://www.shanwei.gov.cn/swjyj/ywyw/tzgg/content/post_1177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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