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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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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7名;主要从事检察办案辅助性等工作。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人员不得报考;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3.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确定为招聘对象后应能即到岗工作。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一)招聘职位查询。本次招聘的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网络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自行登录线上报名平台(https://www.sydwzk.cn/gdgznsjcyzp2025)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7:00(3天),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线上报名平台,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审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8月16日9:00至8月17日17:00,登录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确认后,于2025年8月19日9:00至8月2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8月2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5版)》进行报考(见附件2),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2.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聘用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工作启动前,期间内如本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类别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本院组织政审考察。考察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素质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考察的参考资料。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本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一)本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待遇优厚,在本市无住房的可安排宿舍。具体管理及薪酬待遇参照本区直单位编外人员执行。

  (一)在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如遇重大突发情况,本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本院门户网站、“南沙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应聘,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91111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时-12:00时、14:00时-18:00时。

  (五)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20-3905433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时-12:00时、14:00时-18:00时。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附件1:2025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内容来源:https://www.gzns.gov.cn/zwgk/zdlyxxgk/jycy/zpxx/content/post_10397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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