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岗位: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办案助理1名;
(二)任职要求:法学专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必须服从工作分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业务知识、实践技能;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工资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参加招聘的人员下载并填写《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连同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明)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命名为: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报名+姓名)报送至邮箱:hysfj@huiyang.gov.cn,联系电话:0752-3827212。
五、录聘程序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二)体检和政治考察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治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部门对确定为考察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补录。
(三)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将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分配。正式聘用人员应在15天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六、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或在考试考核中或体检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由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png
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8日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FF58MuzCEedPsLDr1yth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