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道人才队伍,我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的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专职组织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岗位均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责任感强,有耐心,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条件 
 
专职组织员(1名) 
 
(1)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需在2025年5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汉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优先;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19党建办(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小区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均可直达)。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7616。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黄埔区穗东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3)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岗位要求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4)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 
 
(5)中共党员,须提供证明(2025年开具,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拟招聘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提交近3个月内由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结论合格的入职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专职组织员按照《黄埔区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进行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录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聘。 
 
七、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黄埔区穗东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黄埔区穗东街道专职组织员招聘公告 
 
 
 
内容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1024721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