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开放大学建设实际,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海南开放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本科成人教育高等学校。学校以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全民终身学习为使命,致力于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高等学校,贯通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学校有海甸校区、龙华校区、白龙校区和五指山校区4个校区,设有海口学院、三亚学院等5个地方学院和13个学习中心,系统办学网络覆盖我省各市县(含三沙市)。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共9名,均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海南开放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6月24日至2008年6月23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开放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本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第二阶段: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
招聘联系邮箱:ouchnzzrsc@163.com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发送以下材料至招聘联系邮箱:
报名材料以文件夹(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压缩包并按以下序号排序附件内容:
(1)《海南开放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扫描件;
(3)大学以来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开放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以来各学段),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7)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上传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加盖公章);
(8)相应岗位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学校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已过报名期限的,不再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审查后提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相关材料重新发送至招聘联系邮箱,如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考核。
2.资格复审
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海南开放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报名材料复印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与地点:分批次开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试讲、答辩、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3.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或7名专家组成,其中本单位专家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二。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
4.考核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公布该批次考核成绩。
5.注意事项:考核时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学校将对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根据考核结果,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海南开放大学提交复检申请,并到另外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开放大学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手写签名。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发布。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发布。
1.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准入查询不通过的;
2.体检、考察环节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4.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5.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开放大学招聘监督电话:0898-66290359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6112357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ouchnzzrsc@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郭老师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开放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海南开放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海南开放大学202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海南开放大学
2026年6月23日
内容来源:https://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606/60e4caef92fc4a559f602ea32a57abf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