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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辖属企业公开招聘一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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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3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辖属企业县联益建物资化轻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内的;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代码
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
限定
备注
01
安全管理部门
1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
                       
采矿工程(B081601)、安全工程(B083001)
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三、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七天)。

  四、招聘流程

  1. 现场报名

  (1) 2025年11月23日15:00-18:00,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就业育人广场;

  依据现场应聘者投递的简历信息,由龙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带齐身份证、学历、学位和业务技能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现场提交报名资料《龙门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所属企业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 资格审查

  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投递的简历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考试准考证。

  3. 应试

  分闭卷笔试考试和面试考试两部分。闭卷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面试从笔试考试合格分数考生中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五、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签订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凡与龙门县联益建物资化轻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报考人员最终如未被录用,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材料不予退还。

  (六)本公告由龙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7786770



  附件:1.龙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辖属企业招聘方案.doc

      2.龙门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所属企业招聘报名表.docx



内容来源:https://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5651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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