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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柳州市纪委监委2025年择优比选转任公务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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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7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用人交流渠道,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柳州市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市机关开展择优比选转任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比选转任职位

  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具体详见《柳州市纪委监委2025年度择优比选转任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直、区直派驻机构人员)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择优比选转任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比选转任

  1.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

  2.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3.2019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2年的;

  4.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9.转任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或《公务员回避规定》中有关回避要求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转任所涉及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1月17日。

  三、转任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8:00至11月21日18:00。

  报名方式:此次择优比选转任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考费用。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1月21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柳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lzsjwgbs@163.com,电子版材料按材料顺序编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及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柳州市纪委监委2025年度择优比选转任公务员报名表》《资历业绩评价表》(附件2和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参加工作以来的表彰奖励证书原件扫描件;

  3.本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件(需单位盖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干部任免审批表(更新至最新职务);

  4.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5.个人工作总结和自述材料各一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自述材料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能力特长、家庭成员及兴趣爱好等;

  6.有突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详见《资历业绩评价表》;

  7.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市纪委监委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实绩、工作经历、综合素质进行资历业绩量化评价。根据资历业绩量化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资历业绩量化评价得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批准后按1:2的比例提出面试人选,如未形成有效择优比选转任的职位,报批后核减名额。对进入面试的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前,核查身份和入口关(入口关材料报送另行通知),对发现存在问题或入口关不清晰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历业绩量化评价得分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择优比选转任环节。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单位等个人信息。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跟班

  对于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资历评价分×40%+面试分×60%)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转任计划人数与跟班学习人数1:2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面试得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跟班学习人选,跟班学习为期1个月。跟班学习结束后,量化评分跟班学习表现,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得作为转任考察对象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跟班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跟班学习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转任计划1:1的比例确定转任考察对象。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转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社会关。必要时进行延伸考察。

  (六)集体研究和办理转任审批

  综合人员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转任。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转任职位空缺的,由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按程序报批。

  本公告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2991750。

  附件:1.柳州市纪委监委2025年度择优比选转任公务员职位表

  2.柳州市纪委监委2025年度择优比选转任公务员报名表

  3.资历业绩评价表

  中共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柳州市纪委监委2025年度择优比选转任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柳州市纪委监委2025年度择优比选转任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3.资历业绩评价表.doc
                                               

                                                                               


内容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guangxi/202511/83_674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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