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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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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隶属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南涉海产业、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制订总体规划;研究海洋与渔业资源调查和开发技术,进行环境监测、海洋资源及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研究,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调查与评估;研究海洋物理、海洋地质、海洋工程、海洋遥感等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对海岸带、海岛和海洋开发利用进行调查、规划、评估、设计、施工和技术咨询;从事海、淡水养殖技术、水产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水产良种引进、保种和育种技术、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研究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详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5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报名延长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官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

报名邮箱:HKY_RS911@163.com。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邮箱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材料以文件夹(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压缩包发送至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招聘邮箱并按以下序号排序附件内容:

(1)《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天内完成并及时公布,已过报名期限后提交的材料将为无效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不能参加考核。

2.资格复审

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时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答辩、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3.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名或7名本院和院外专家组成,其中本单位考官人数不得超过60%。

4.考核: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5.考核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官网上进行公布成绩。

6.注意事项:考核时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官网发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官网发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核总分、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官网发布。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并经其审核同意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程序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十)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纪检办公室:0898-6532087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人事科:0898-6534960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34960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解老师、王老师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1.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2.202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2025年10月15日





内容来源:https://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510/88db5262515b48cd9ad8ec483be4b036.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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