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区脱贫人口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解决特殊时期特殊群体就业问题,根据《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150号)精神,我区拟公开招聘一批兜底安置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用于优先安置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人口就业的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1年。 
 
 
  2023年计划招聘人数:19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优先用于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及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3日 
 
 
  (二)报名地点: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德政路西段阳江高新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三)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五、咨询电话 
 
 
  阳江高新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662-3833236,雷晓丹。 
 
 
  附件:阳江高新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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