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协助民警从事110接处警、交通管理、巡逻防控等工作(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年龄18周岁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七)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中入职为高中/中专学历的,入职后四年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者不予续聘。
(二)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统一开展入职岗前培训,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或搜索链接进入“惠州公安辅警招录报名”网页,即可报名(详见附件2)。
2.体能测试。笔试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体测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体测环节,体测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3)。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分按100分计算,面试分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考察
从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涉赌等方面进行政审。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面均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2868138。
附件:1.惠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职位表.xlsx
2:报名操作指引.doc
3:题库2025年.rar
4:体能测试评分标准.pdf
内容来源:https://gaj.huizhou.gov.cn/wsfb/tzgg/content/post_55879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