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华南公证处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证明机构,全国公证体制改革试点机构,隶属于佛山市司法局管理,佛山市唯一一间合作制公证处,本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千灯湖片区(省金融高新区核心区域)佛山市民间金融街A3座三楼。
因业务拓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贤纳士!
一、 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公证员助理:1人
办公地点:南海镇街工作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公证从业经验;
(五)持C1及以上驾照;
(六)熟练
粤语沟通;
(七)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八)
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九)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 岗位职责
(一)接待来访群众,解答公证业务咨询;
(二)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业务;
(三)协助公证文书的起草、代书等工作;
(四)参与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并承担记录工作及必要的录音、录像、照相等工作;
(五)公证业务宣传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薪酬福利待遇
(一)优厚的薪酬待遇;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提供工作饭餐;
(四)发放节日慰问;
(五)购买团体商业保险;
(六)提供统一工作制服;
(七)组织年度健康体检;
(八)开展业务培训及技能提升学习;
(九)组织团建活动及各种文化建设活动;
(十)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
四、不予招聘情形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二)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五)其他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
准备以下材料压缩投递至邮箱:
1、个人简历
2、个人生活照一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证书扫描件
统一以“姓名+应聘公证员助理”命名主题和附件
发至邮箱:fshngzc@163.com
简历接收截止日期:2025年6月22日
六、面试
我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和简历筛选,电话通知入选者
面试,择优录取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2tIdedbxOzaT2I3_Fhd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