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是中共湛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江市监察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市清风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3年及2024年毕业生(非在职)(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过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湛江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湛江市委巡察机构、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6.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条件 
 
年满18周岁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考生请于2025年1月3日00:00时至2025年1月9日24:00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zjjwzp2024报名。 
 
3.报名材料: 
 
(1)填写《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附照片)。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3)近期大一寸彩色蓝底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4)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近半年内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盖章)。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相应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有关事宜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笔试成绩相对靠前的考生应随时接听电话,以便递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笔试有关事宜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的方式,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应达1:3比例,不足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面试有关事宜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对考生适应招聘岗位的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签领。 
 
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按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及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湛江市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察。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视情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公示、聘用 
 
1.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湛江市纪委监委“廉洁湛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湛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9-31803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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