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沙溪镇政府的工作实际,沙溪镇人民政府拟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聘委托潮州市以诚劳务有限公司承办。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中专(中技、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40周岁以下。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及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得应聘。 
 
  三、薪酬待遇 
 
  1、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年度经费包干,每人每年3.8万元(含月薪金、节日补贴、年终奖励金、月均奖、加班补贴、办公费、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离职补偿等各项费用)。 
 
  2、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地点:潮州市以诚劳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8-2351013 
 
  报名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城西街道潮州大道南端百悦 
 
  大厦综合楼第八层803室。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须于2024年7月31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czyclw@126.com(邮箱)。并在邮箱主题注明:应聘沙溪镇人民政府+姓名;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资料提交成功。(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沙溪镇人民政府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手填,粘贴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有效学历证书; 
 
  4、资格审查 
 
  由潮州市以诚劳务有限公司对应聘者提供的扫描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参加面试,应聘者要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与体检 
 
  (1)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 
 
  (2)报名人员由潮州市以诚劳务有限公司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推荐并报送沙溪镇人民政府审核,面试入围者在报送沙溪镇人民政府审核前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沙溪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入职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由劳动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沙溪镇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7、拟聘用人员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劳务派遣公司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