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提升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就业支撑力。现将红海湾9家见习单位提供的46个见习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16-24岁)踊跃参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红海湾区登记的失业青年(16-24岁);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二、报名方式 
 
  联系相关见习单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一)1寸免冠照片(底色不限)、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2024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2); 
 
  (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失业青年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见习期间的待遇和期限 
 
  (一)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20元); 
 
  (二)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附件:1.2024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2.2024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x 
 
  3.2024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就业见习协议.docx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