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编外辅助人员 
 
报名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相关纪律要求,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三)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的优先。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途径: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至6月12日(星期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楼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机动车驾驶证(如有)等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并打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考试。   
 
三、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交流等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试,面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考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事宜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根据考试、体检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办公室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已招用的取消资格或解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监察单位留置的; 
 
4.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提交伪造的学历、资格、资质文件或在招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不宜招用的人员。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事项 
 
招聘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5453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