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补充我市乡村医生人才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卫基层函?2023?23号)等文件要求,汕尾市公开招聘7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7名,其中城区1名、海丰县4名、陆河县2名,岗位详见《汕尾市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届普通高校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三、薪酬待遇和保障 
 
获聘人员列入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享受公益一类财政保障,编制和人事关系均在镇卫生院,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具体资格条件 
 
年龄要求、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条件见县(市、区)招聘公告。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海丰县: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6:00; 
 
2.陆河县:2024年5月21日9:00至5月27日16:00; 
 
3.城区:近期将发布公告,敬请留意。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可到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现场报名,也可以发送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见县(市、区)招聘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程序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30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市城区、海丰县、陆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二)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致电咨询招聘岗位对应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海丰县:0660-6622350(海丰县卫生健康局) 
 
陆河县:0660-5528493(陆河县卫生健康局) 
 
市城区:0660-3826033(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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