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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2026年湖南鼎城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区内选调4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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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29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鼎城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区(含高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一)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22名,岗位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岗位。

  (二)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

  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6年鼎城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区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公务员报名范围与条件

  1.报名范围

  鼎城区机关(含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现未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选调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晋升职级(等级)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二)事业人员报名范围与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在现职务职级等级工作任满1年以上。

  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此次选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7)尚在规定的服务年限之内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选调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9日至1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

  报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选调岗位的在区委组织部806室公务员办(联系电话:0736-7399823);报考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岗位的在区人社局院内附楼三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736-7384915)。

  4.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选调岗位报名提交资料:①《推荐表》一式一份,由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2025年度拟评定考核等次意见;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条件予以推荐,不符合条件不推荐。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5.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岗位报名提交资料:①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②填写附件3:《湖南省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6.资格审查。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选调岗位由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进行资格审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岗位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单位咨询,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二)开考岗位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核减选调计划,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1月30日下午17:00至18:00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事业人员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1月30日下午17:00至18:00到区人社局院内附楼三楼大会议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疾控中心的传染病预防及卫生应急、质量管理、护理、卫生监督四个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写作)。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应变及沟通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6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考察

  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调配。

  五、递补

  考察出现本人放弃及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经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转任或聘用

  (一)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选调岗位

  1.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拟试用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试用和选调资格。本次选调统一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选调对象在公示期、试用期放弃或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转任。试用期满,选调单位将选调对象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报区委组织部。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3.任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拟转任对象任免职级,选调单位无三、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数空缺的,转任一级科员。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岗位

  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聘用结合用人单位空岗、职员等级职数空缺情况办理,可能出现降低岗位等级、取消职级或转聘岗位的情况,选调对象须签订岗位聘用承诺书,服从岗位聘用及工作安排,不服从岗位聘用及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开选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公开选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及时浏览鼎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八、本公告由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调单位联系。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736—7399823(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736—738491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

  0736—7381337(常德市鼎城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附件1:《2026年鼎城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区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附件2:附件2:《2026年鼎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附件3:《湖南省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附件4:《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



  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
                                               

                                                                               


内容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unan/202601/72_675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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