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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公开招聘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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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9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滨江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3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岗位编号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岗位一
从事综合行政
                       
执法辅助工作
  2
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不限
1.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善于写材料;2.有团队意识,能接受夜间值班、应急、晚上加班等临时工作任务。
岗位二
从事出租屋
                       
管理工作
1
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不限
1.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团队合作精神及服务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2.能接受夜间值班、应急、晚上加班等临时工作任务;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会说粤语者优先考虑。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5.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3.报名地点:海珠区远安路逸民里15号滨江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4.报名岗位说明: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5.报名材料如下:《滨江街道雇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如有)、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退伍证(仅退役军人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离职证明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校验后退还本人)。考生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件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检查电子邮箱设置情况。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时,对符合“资格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名。

  4.如遇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招聘公告设定的岗位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区、滨江街道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二)相关咨询电话:020-34288627,联系人:黄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本公告由滨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内容来源: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10569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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