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引航站是深圳港负责全港船舶引航工作的唯一一家引航机构。为加快引航专业人才引进步伐,优化引航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深圳港引航站的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持证引航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以聘用制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持证引航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且符合指定体检标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1.航海院校航海技术(船舶驾驶)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2.持有有效海港二级及以上引航员适任证书,五年内无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有3000总吨以上无限航区船长任职资历者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8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雅思6.5分(含6.5分)或托福90分(含90分)以上的优先。 
 
  年龄、工作经历等招聘相关资格时间的计算截至2025年10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持证引航员岗位的,请于2025年11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站指定邮箱: 
 
  1.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个页面); 
 
  3.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引航员适任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等; 
 
  5.英语等级证书; 
 
  6.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信用报告; 
 
  9.工作经历证明(如合同、社保缴交记录)、无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证明等相关材料。 
 
  我站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查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我站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2107室(邮编518032) 
 
  电子邮箱:szpilot@jtys.sz.gov.cn 
 
  联系人:秦宏雷,李敬淳 
 
  联系电话:0755-83790026,83797483 
 
  传真:0755-83797206 
 
 
 
内容来源:https://jtys.sz.gov.cn/szpilot/tzgg/zwtg/content/post_124249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