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任务,促进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我区发布了《关于征集茂名滨海新区2024年(第三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经广泛征集、择优挑选,现将我区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招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就业见习岗位数 
 
  共3个,具体岗位信息见《茂名滨海新区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符合就业见习单位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本公告即日起报名,招募单位已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具体截止时间由招募单位确定,额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请登录注册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employInternshipZone 人口:首页“公共招聘”-“就业见习专区”-输入“单位具体名称”-选择意向岗位“投递简历”。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属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二)属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失业登记截图页。 
 
  五、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录用 
 
  见习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计划人数,采取适当方式择优录用,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协议》(附件2)。 
 
   六、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就业见习工作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特定工伤保险。 
 
  (二)管理。就业见习期间,就业见习人员由就业见习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按月发放工作补贴。就业见习期满后,由就业见习单位根据就业见习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写《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3)送区社会事务局备案。  
  附件1:茂名滨海新区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协议.docx 
 
  附件3: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鉴定表(见习期结束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