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1名 
 
具体要求: 
 
1、年龄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行政管理等专业; 
 
2、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工作、生活能自理,品德优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服从工作调配;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接受能胜任该岗位的肢体微残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7、工资面议,购买五险二金,双休,带薪年假,国有企业。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3-3320698 
 
联系邮箱:282162624@qq.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汕湛高速东城段北侧旁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