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和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名额和职责 
 
  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招聘人员职责分别为:从事庭审记录、案卷归档、送达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9年8月26日至2007年8月25日);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七)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参加招聘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高州市高凉西路178号,高州市人民法院机关大楼9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668-6635007。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截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或电子版。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高州市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学历等)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予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计算机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计算机测试成绩占25%,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1. 计算机测试。计算测试项目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 
 
  考试方式为听打,考试字数为1500字(含标点符号)。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打字测试所用电脑已装搜狗拼音、王码五笔86版、万能五笔等(考生不能自带输入法软件)。 
 
  2.笔试。笔试项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廉政纪律道德、书记员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测试等,采取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3.面试。根据计算机测试和笔试的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举止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以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排序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同分,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等原因而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考察 
 
  综合总成绩及体检结果,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自负。 
 
  (七)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聘用为我院合同制人员,其中第1名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2-6名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依实际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自总成绩公布日期起,考试成绩保留一年,途中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和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从总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和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分别按有关文件执行,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通知与公示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高州市人民法院、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请考生留意关注。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由高州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高州市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内容来源:http://www.gaozhou.gov.cn/gkmlzl/content/post_15156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