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维稳力量建设,维护城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除以上条件外,根据岗位需要设置的其他报考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等。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具体岗位由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二)薪酬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5年4月20日08:00至4月21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Hv9pSZfHfQF-cxC5jdV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