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聚集人才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茂名市茂南区鼎兴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介绍 
 
 
茂名市茂南区鼎兴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运营、投融资为一体的区属一级企业,围绕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产业园区、房地产等项目开展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对公共事业、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盘活城乡各类资源、资产,统一规范和管理授权内的各类资产、资源;积极配合开展城乡片区开发、经营;参与对其它企(事)业、产业及项目的投融资业务。 
 
 
二、岗位职责 
 
 
(一)茂名市茂南区鼎兴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履行党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规定,以及公司党组织和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职责,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公司党组织、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茂名市茂南区鼎兴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完成上级领导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干净担当;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工作业绩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攻坚克难;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团结合作,廉洁自律;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XX年X月X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XX年X月X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任职资格 
 
 
1.茂南区鼎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1)中共党员; 
 
 
(2)经济类、管理类、财务类、法律类、金融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的执业资格者优先; 
 
 
(3)具有10年以上大中型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科级正职以上岗位,或担任乡科级副职满2年以上岗位; 
 
 
②担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2年及以上从业经历; 
 
 
(4)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承担过资本市场研究、资本项目运作、投融资管理、企业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管理与处置等工作,熟悉公司法、财务管理和劳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企业风险控制经验。 
 
 
2.茂南区鼎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市场开拓方面) 
 
 
(1)经济类、管理类、金融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5年以上投资机构、大型企业、产业集团市场开拓、业务协同、生态圈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3)具备投资机构、央企国企、产业集团、政府机构等业务资源; 
 
 
(4)掌握丰富市场资源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抗压能力。 
 
 
3.茂南区鼎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投融资方面) 
 
 
(1)经济类、管理类、财务类、法律类、金融类等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银行、担保、融资租赁、投资相关行业业务或风控相关从业经历10年以上者可不限专业; 
 
 
(2)具有5年及以上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投融资经历或5年及以上国企投融资工作经历; 
 
 
(3)具备大型投融资项目全盘操作成功经验,精通融资策划和资本运作,具有丰富的商业谈判经验及良好的融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对企业投融资等领域有深刻理解,能够利用资源推动项目实施落地; 
 
 
(4)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风控能力、法律事务实操能力,善于搭建风控治理架构,建立健全风控、资产、合规等管理制度,擅长防范、处置、化解重大项目风险。 
 
 
4.茂南区鼎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内控方面)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10年以上国有企业、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5年以上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备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 
 
 
(4)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发送资料到邮箱:rs2928288@126.com,进行网上报名,或者到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七楼)进行现场报名。但必须在10月17日前到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资料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时,邮件和报名资料名称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 姓名,不按要求投递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文件格式为:zip、rar、gzip) 
 
 
报名咨询电话:0668-2928288、0668-2294407。 
 
 
3.报名所需上传或提交资料 
 
 
(1)《茂南区国有企业领导人报名表》(附件); 
 
 
(2)个人身份信息: 
 
 
①个人简历、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③所获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以上报名材料需带备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如实填报、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这将作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初步评判依据,凡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通知通过审查者后续相关安排。应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经资格审核合格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取消该职位公开招聘,相应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名参加其它职位招聘。如果经资格审核合格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的比例高于10:1,经个人综合评价后,按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个人综合评价 
 
 
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应聘者同岗位或近似行业同岗位近3年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历、专业、职称、从业情况、岗位匹配性进行综合量化评分。 
 
 
(四)管理者胜任力测评 
 
 
在面试前先开展心理测验工作,对候选人的胜任力进行测验,重点测评组织协调、团队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测评报告在竞聘选拔过程中不予公布。 
 
 
(五)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茂南区,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六)体检 
 
 
列入体检对象的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对象。 
 
 
(七)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者在现岗位的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以及群众的满意度。由招聘小组牵头组织,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主要在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进行,通过发放测评表格及谈话等形式进行,并同本人面谈。测评的内容包括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及管理岗位相应素质要项。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已确定为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已完成面试的人员中,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进行递补,并按规定体检、考察公示。 
 
 
如果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应聘并被录用,原则上要调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但允许自行选择国企体制内薪酬或社会化薪酬。 
 
 
五、管理 
 
 
(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茂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细化有关工作职责和具体考核指标任务。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缴纳社保及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符合有关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聘任手续,按聘用待遇补发试用期工资;对不能胜任岗位的试用人员,免去试任职务、进行解聘或经协商后调整至其他工作岗位。 
 
 
(三)聘期3年(含试用期),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六、薪酬待遇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年度总薪酬由年度基本工资及年度绩效奖金构成,具体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考核办法确定。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相应岗位在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 
 
 
(二)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视为放弃聘用,相应岗位在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中进行递补。 
 
 
八、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茂南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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